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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8, 2024 8:21:28 GMT 4
反过来,第58条规定“如果符合本法的要求,法官将准予债务人司法追偿(……)”,即不遵守第57条的规定,即未能提出税务债务的负面证明,将意味着不给予司法追偿并终止程序,或暂停程序。 然而,学说和判例开始使这一要求更加灵活,授权对未提交 CND 的公司给予司法追偿[1]。 放弃提交 CND 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第号法律第 68 条规定的针对正在进行司法恢复的公司的具体分期付款。 随着第 号法律的修改,带来了特定分期付款以及税务交易的可能性,通过修订第 号法律第 1 条,许多人开始了解 CND 豁免将不再适用。 理论家和法官们都明白,此前用于废除 的论点失去了可持续性,而且显然,这个问题将会得到解决,这意味着推动的法律变革生效时起,就无法废除 号法律。 圣保罗法院开始裁定,对于第 号法律生效之前已召开债权人大会的案件,应免除 CND,但对于债权人大会周边地区的案件发生在该法生效之后,也就是说,分期付款和税务交易的可能性已经存在,应该需要。 然而,即使在第法律带来的变化之后,STJ 仍继续考虑豁免提交 CND 以授予司法恢复,但主要是基于遵守公司保全的需要,根据LREF第47条规定,这是破产法的基本原则[3]。 人们可能会质疑,高等法院是否有权否认明确的法律 WhatsApp 号码 文本的有效性,该法律文本不允许排除,甚至不允许不同的理解,这是一个客观而明确的法律文本,决定了负债务证明。 然而,联邦最高法院根据 Dias Toffoli 部长的判决,认为 分析欧盟提出的带有禁令请求的宪法诉状时,可以根据第 法律的目的来解释规范(国家财政部)反对高等法院第三小组在特别上诉 中的裁决(案件 “可以看出,对于涉及司法复苏过程中财政规范性要求的争议,即使不是反射,也不会直接影响宪法文本。 高等法院第三小组所做的是审查整体而言,第号法律的目的论,并寻求对指导司法追回制度的法律规范提出尽可能少的限制的解决方案,即“使债务人的经济金融危机状况得以克服” ,以维持生产来源、工人就业和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促进保护公司及其社会功能和刺激经济活动”特别法院,报告员部长部长在其决定中引用了 ADC n° 46,该文件认为该问题违反宪法 ,并且“仅仅是对违反宪法的规范性文本(第 号法律和 CTN)的解释”。 应当指出的是,第 “审判机构(第三小组)的一致结论是,证明债务人纳税正规性(基于税收抵免特权)的要求的理由没有足够的分量——特别是由于债务人职能的相关性。公司以及旨在保护公司的原则——优先于债务人在复苏过程中寻求克服影响其的经济金融危机的权利。” 还是: “因此,鉴于 LFRE 第 57 条的规范与第 47 条(公司保存)所确立的原则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据了解,证明债务人的纳税正规性的要求福利回收应根据比例性假设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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